2022-08-15 21:00:01
写在开头的话
都说父爱如山,但总有人不配为人父,做着畜生不如的事情,其行为令人发指到暴跳如雷,“为什么不判死刑?”,这是刚刚看到的一篇文章里网友评论最多的一句话,有网友更是给每一个这样的评论语点赞支持。
网络图片
可见支持给凶手判死刑的人很多很多,大家都有着一样的态度且异常坚定,说实话作者认为这个态度并无问题,相反我认为还远远不够,从没见过还有哪位父亲会如此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儿。
你很难想象一个几岁的女孩,她还只是一棵嫩绿的小花朵,本该被父母呵护有加的年龄却遭遇了惨无人道的侵害,对象不是外人,是她无比信任的父亲。
网络图片
女孩被侵害的六年
女孩姓李,出生于2006年,和所有的孩童一样,她在出生时也是哇哇大哭的样子,别人家孩子哭是因为想用哭声告诉爸妈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了,而她的哭或许只有自己才知道,可能在2013年才知道那是对命运的控诉。
2013年那年她才刚刚懂事,一个魔爪伸向了幼小的她,这个人不是别人,是往日里信任有加的父亲李某富,对,就是亲生的爸爸,在舒兰市自己家里的火炕上被父亲侵害,那时女孩根本没有性的认知,那个叫父亲的人将这一恶行持续到2019年的6月中旬,前后总计侵害了数百次。
女孩在13岁的时候已有意识到问题,并且开始反抗,可还是于事无补,父亲李某富依然照旧侵害。
侵害六年终于得到了惩罚
这一案例在吉林舒兰市人民法院25日进行了判决,公诉单位认为被告李某知晓被害人不满14岁,数年间多次侵害,情节严重,证据确凿,强奸罪成立,根据刑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
什么是理?
我想对于女孩来说,这些年每一天都是煎熬,你很难想象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在被父亲推倒在自家火炕上的那种无助,她的出现成了父亲的宣泄工具,而自己还不得不默默承受。
人生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绝望的?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小情人,看了这个新闻后我突然对这句话莫名的讨厌,到底是什么让她遭受这样的无妄之灾。
一个七岁就开始被毁的女孩,我知道她的心理必定是有一辈子的阴影,至于这个阴影会有多严重,我不敢去想。
但是14年的判决于法可能是适当的,于情于理该怎么去面对?值得一提的是判决书中没有看到他们父女关系的描述。
也就是说暂时来讲,依法他们依然是存在父女关系的,可能在未来李某富出狱后,女孩还应承担对应的赡养义务,这才是对女孩往后生活最大的干扰和破坏,没有人能坦然面对如此行径的父亲。
结语
案例里没有提到女孩的母亲,作者认为母亲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不管是单亲还是完整的一个家,当父亲如此恶劣时,母亲应该承担保护、照顾女儿的责任。
孩子生了,请各位为人父母的千万照顾好,能成为一家人是几世修来的缘分,需要用行动去珍惜。
希望未来女孩在社会的帮助下能早日摆脱阴影,脱离那位父亲,过回自己的人生,千万不要灰心,这个世界很美。